PIG


昨天小愛車被拖吊了,我急忙奔到「事發現場」,發現一台陌生車停在我原來的位置上,那台車的後輪壓著兩排粉筆字,露出的後三位數,顯然就是我小愛車的ID,想到小愛車又被綁架走了,真是令人鼻酸....



晚上吃飽喝足後去領小愛車,想想小愛車也不是那麼常被拖吊(那個誰誰誰,什麼眼神啊?懷疑喔?),所以當然要拍個照做紀念,就在我左一張,右一張的拍時,有一對男女過來領隔壁的小白,那對男女竊竊私語了一陣,男生開口問我

「請問您拍照是為什麼?是留證據嗎?」

「沒有啊!只是幫車子拍生活照」我回

「喔~~,因為我們是第一次被拖吊,看你拍照,想說是不是需要拍照留證據」

「不是拍照存證,純粹是好玩啦」

「.....」

他們一定覺得碰到瘋子了....
就這樣我的小銀又渡過了多采多姿的一天了!














-----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silly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